【世界禁毒日】毒品?刺激?少年,且听检察官说!
长安区人民检察院
CHANGANJIANCHA
国际禁毒日
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
珍 爱 生 命
抵制毒品,参与禁毒
健康生活 远离毒品
如果说成年人吸毒是摧毁世界的现在
那么未成年人吸毒则是摧毁世界的未来
今天是国际禁毒日
青少年
检察官喊你远离毒品!
青春不“毒”行
繁华人世间,“诱惑”难抵挡,毒品就是其中一种。当我们谈起未成年人,下意识地就会给他们贴上“小朋友”“不谙世事”的标签。在大部分父母眼中,自己的孩子是不会与毒品有任何关联的。但实际上,一直以来,在我国的各个城市和乡村,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从未断绝过。
我们一起来看看长安区检察院的这起案例:17岁的小远性格内向,不善与人交流,因学习成绩不好从职业高中辍学回家,每天就在家里上网。他在网上通过QQ平台发布求职信息,希望通过“帮人带货”,也就是运输毒品等快速致富的方式挣钱,并与贩毒上线在QQ上达成到境外运输毒品一次5000元的共识。2018年3月,小远独自一人来到西安,按照上线指令到西安光华路某报亭取快递。小远在取到快递正准备离开时,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。现场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八块,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,八块毒品海洛因净重897.21g。
本案案发时,小远尚未年满十八周岁,家庭贫困,文化程度不高,在贩毒分子的怂恿和高额回报的诱惑下,铤而走险,接受雇佣为他人运输毒品,最终触犯刑法。
那么,未成年人贩毒、运毒、吸毒要怎么处理呢?
我国《刑法》第17条规定,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《刑法》第347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,并予以刑事处罚。情节严重的,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未成年人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尚在形成过程中,是非判断能力和抵抗诱惑能力均相对较弱,对毒品的危害性及毒品犯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,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而误入歧途。
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家庭的管护教育,也需要学校、政府、社会组织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。我们长安未检将立足自身职能,联合多方力量,秉持打击毒品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并重的原则,进一步推进涉毒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以及犯罪预防工作,用心灌溉,给予阳光,全力守护住孩子们心中的那片净土。
文 / 吴璇舟
编辑 / 果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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